管網巡查養護

管網巡查養護

為保證城區雨水、污水管網的通暢,創建平安和諧的居民城市生活,確保對城區的污水雨水管網、排水設施日常養護巡查的規范化、標準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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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查內容

日常巡查范圍包括:主次干道、排水設施、檢查井、落水井。

主次干道巡查內容:包括路面、人行道、路沿石、側石、樹坑石、花壇石、轉盤蘑菇石等。主要巡查有無塌陷和明顯損壞的現象,有無擅自挖掘、占用城市道路、人行道及管頂施工、亂開出入口登行為,有無履帶車、鐵輪車等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行駛,有無在道路上建設建筑物、構筑物、堆物堆料等行為,有無交通事故導致道路設施損壞,有無其他損害、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等。

排水設施巡查內容:包括污水主管道、排水管溝、箱涵、檢查井、落水井等。雨、污水檢查井及落水井有無冒溢、缺失、破損、坍塌等現象,有無向排水設施排放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,有無堵塞排水設施或者向排水設施內傾倒垃圾、渣土、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,有無擅自接設、占壓、拆除、移動或者穿鑿排水設施行為,有無擅自向排水設施加壓排放污水行為,有無其他損害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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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查要求

配備必要的設備和車輛,巡查車輛應有明顯標識,裝備黃色警示燈。

巡查人員應本著全面、細致、負責的工作態度進行公路巡查,對侵占、損壞公路、公路用地及排水設施的人和事,堅持原則,大膽管理,及時上報。

巡查人員在進行巡查工作時,必須著安全標志服,攜帶米尺、相機、巡查記錄等用品。

巡查以車行目測為主,輔以攝影或攝像。巡查車速一般控制在20-30km/h,按規定開啟示警燈。遇到需要停車檢查的情況,應停在緊急停車帶上。必須停在行車道上時,應開啟巡查車的危險報警閃光燈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巡查人員應在巡查車的前方迅速完成檢查或測量作業。

巡查過程中應詳細記錄病害發生的具體位置,準確描述發現的問題,巡查結束后,及時做好交接工作,嚴禁偽造巡查記錄。

巡查中發現的堆積物、拋撒物、油污、積水、積雪等能清除的必須立即清除,不能立即清除的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,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清理。

巡查應由專人記錄巡查情況,巡查結束后盡快整理、匯總巡查記錄,并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養護措施